神奇的被害者角色

作者:陳俊欽


  有個女孩子,她不斷被男人騙。她可以無怨無悔的等待對方,容忍對方的不忠,說服自己相信對方胡謅的謊言,上床,一再墮胎,被騙光錢,最後被甩掉。

  所有的朋友都會勸她。她也知道,卻始終改不了。一而再,再而三,她繼續成為被騙的對象。朋友都替她生氣,也替她感到惋惜,但卻又不能做些什麼。

  「為什麼?這麼聰明幹練的她,為什麼連這樣的男人她也要?為什麼連這種話她都會相信?」門診中,有人義憤填膺地述說著她友人的悲慘遭遇,渾然忘記了自己才是來精神科求診的主角。

  為什麼呢?這是一個常常見到的問題。一天門診中,不知道會遇到多少次。

  答案可能很多種。當然,被騙、需要被愛等等,都可能是問題的主因。但人們往往忽略一種可能性──有一些人,尋找的就是這種「被害者」的角色。

  不要跟被虐狂混在一起了。「被害者角色」不是一種疾病,但它卻是造成這種反覆受騙的原因之一,我們每個人,在不同時間中,都可能去尋求這種被害者角色,但自己卻不知道。

  被害者角色到底是什麼呢?當被害者又有什麼好處?妳也雪|問。

  其實,「被害者」是一種很具有威力的角色。讀者不妨思考看看,自己是否曾經有過挫敗、被欺負,最後卻反而爆發出來,指責對方的經驗?倘若有,妳就更容易了解了──

  被害者暗示了自己是好人,是對的,是理直氣壯的那一方,是值得安慰,也可以合法獲得特權(例如:氣到休假等)的那一個人。每個人都有軟弱的一面,也都有邪惡的一面,我們每個人在社會中與人互動的過程中,多多少少都會有侵犯到他人或被他人侵犯的機會。我們會有自悲感,會有良知,會試圖控制自己的行為。我們也得需要勇氣來實現我們的行為。平時,我們可能覺得自己不夠好,自責自己做不好事情,或是沒有勇氣來實現我們的行為。然而,只要我們一成為被害者,我們的需要都被滿足了──我們可以讓自己安心的去指責別人,我們可以將自己的失敗推給加害者,我們也可以「合法地」吸引別人的目光(別人應該多加關心我),我們更可以合法地去做一些報復的事(別人比較容易容忍受害者的不良行為)。

  所以,問題不在於那個女孩子聰不聰明,也不在於那些男人壞不壞,問題可能在那個女孩子需要一個「壞人」,來讓她扮演苦命的「阿信」──倘若男人不壞,那個女孩可能就要另外找個更壞的人,否則被害者就當不成了。

  倘若妳就是那個「倒楣」的女孩子,那妳不應該繼續再思考對方是否值得妳繼續付出,而是思考自己到底真實要的是什麼?有的人是為了向家人證明,自己選擇的男人是選對了;有人是想證明,自己是可以照顧混蛋的有用者;有的人是被自己的「阿信」故事所感動;有的人是不敢承擔生命的責任,希望把失敗的原因通通推給加害者。妳到底要的是什麼?解開它。當妳不再需要被害者角色時,那個男人到底是不是混蛋,已經不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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