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憂鬱個案溝通的十大原則

作者:陳俊欽


  很多人面對憂鬱的親友時,都會有種有口難言的困擾:很想說些什麼,卻又不知道該說什麼;或是說了一堆,對方卻是更加難受。

  身受憂鬱之苦的人們,也普遍感受到身旁親友們的困境:人人都宣稱自己是出自好意,想要幫助自己,但是不管話怎麼說,自己就是越聽越難過。一個女孩問我:我快要被這些「善心人士」搞到崩潰了,有沒有一種與憂鬱症患者溝通的指南,讓我拿去給他們看?

  於是,就有了這篇文章──泛用於所有憂鬱,不限於憂鬱症。

一、無法具體被執行的事情不要講

  「你就是想太多,放開心胸,凡事都拋在腦後」「開心點,板著臉孔幹什麼?」「事情就讓它過去,不要去想就好了」這類的話語是我們最常拿來安慰心情不好的親友的話,然而,你想過嗎?我們從嬰兒開始,學過怎麼抬腿走路、怎麼蹲下、怎麼舉手拿蘋果、怎麼騎腳踏,就是沒有學過怎麼「開心點」,沒上過任何一堂「不要去想就好了」的課。你可能天真的以為用輕鬆的語氣講這些心靈雞湯,個案就會跟著自己一起變輕鬆,事實上,你等於在命令個案指揮一條根本不存在的「通往翅膀的神經迴路」,個案只會知道你很努力幫他,不忍心看你失望,自己心情糟透之餘,還要強撐著笑臉讓你開心,卻始終沒辦法做到你要他做的「揮動翅膀」,變得更加自責,覺得自己很沒用,更是充滿無力感。

  對憂鬱個案說話,每一句話都要夠具體,切實可行。憂鬱症的患者心靈已經太虛弱,沒有足夠腦力與精力來理解那些「偉大高深」的大道理了,就算知道,也沒有能力執行;所以請把「心靈雞湯」留給沒有憂鬱症卻自以為充滿人性關懷的人去自我陶醉,用淺顯易懂且容易執行的「白話文」來告訴個案。例如:「等一下如果雨停了,我可以陪你到中庭走一圈,如果不方便也沒關係。」「冷氣會不會太冷?幫你調高一度。」「如果你在沙發睡得比較好,那我幫你拿條被子來。」「如果臉書留言讓你看到心煩,那我們先暫時關閉,後天中午十二點再打開,我知道你很想看又不想看,總之,這幾天你先休息夠了,有力氣去面對再說。好嗎?」

二、不要用自己經驗否定個案的遭遇

  「你遇到這些算什麼?我當年遇到更大的困難都熬過來了…」人們常常企圖展示自己親身遭遇的艱難,來給對方打氣,但是,如果仔細觀察,通常講著講著,人們講到最後,往往都是在回顧自己的豐功偉業來滿足自己的爽度,而個案反而被晾在一邊,倘若說話者是長輩,那個案還得邊說邊陪笑,適當地發出同理的聲音與問句,否則長輩還可能會大發雷霆。

  就曾經有一位女孩告訴我:她是基督徒,但是她看到教會就害怕,因為只要她在小組裡分享,然後接下來她就得面對一堆輪番上陣的「好人」,想要來勉勵她,卻越講越激動,想到自己當年奮鬥的點點滴滴,個個都被自己給深深感動了,結果反而是她在照顧大家的心情,讓她啼笑皆非。「我是不是該跟他們收諮商費啊?」這女孩苦笑道。

  記住,當你講出「你遇到這些算什麼?我當年XXX」的時候,就等同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對方的傷口上面了:要一位憂鬱症患者傾聽自己的努力史,隱含著你對於被同理的渴望,這渴望或許需要找人滿足,但是發洩在憂鬱症患者身上,這不僅殘忍,對個案更是毫無幫助。

三、所謂「正能量」的言行要避免

  當個案進入真正憂鬱狀態時,面對旁人的正能量言語或行為時,不但不會渲染上那種陽光的氣息,相反的,會有種自覺形穢的反應,而更加感到與別人格格不入,反而沮喪。「大家都這麼努力希望我快樂,但是我就是快樂不起來,我真是沒用!」「你們才是一家人,我不是,如果沒有我,這個家多麼幸福啊,我應該永遠消失的。」

四、不要故作輕鬆狀,或刻意輕描淡寫

  「就這麼簡單的事,你也可以煩惱成這樣!」個案聽了,心想:糟糕,連這麼簡單的事我都沒辦法放輕鬆,我真是個沒用的人。

  當語句當中存在著刻意淡化或美化的詞彙時,很容易被個案反過來引申,認定自己「連XXX也沒辦法,更是糟糕」,結果會與你的原意相去更遠。

五、不要拿「事實」來安慰個案

  「事情都發生了,再想也沒有用。」這樣的句子雖然陳述的是事實,但是個案難道會不知道嗎?正因為再想也沒有用,所以個案才難過的,偏偏你又再一次強調這件事。有人說:我這是要幫助個案面對現實,然而,倘若一個人腳斷了,把他拐杖拿走,讓他多跌倒幾次,「深刻知道腿斷」這個現實會讓他的腿會恢復得比較快一點嗎?

  個案需要的不是你的提點,而是你的支持。你想點醒對方的「事實」,個案全都知道,但理性知道不代表情緒能過得去,個案需要的是能夠幫助他在情緒上也能過得去的話語。

六、絕對不能說「你處在福中不知福」之類的話語

  如果幸福可以比較,那只要「與戰亂國家災民相比」,是否自幼被父親長期性侵的受暴少女也該「放鞭炮慶祝」,擄人勒贖沒被撕票的小孩是否也要登報「全版感謝啟示」,因為還留有一條命在?

  事實上,一個人是福是禍,只有上帝跟個案知道,旁人根本不得而知。一位富二代的女孩長年做夢魘,夢中全是她小時候偷偷撞見父親跟小三在家中做愛的畫面,以及兩人對母親充滿猥褻的詆毀,而後,她又得長期在渾然不覺的母親面前裝作沒這件事。她對父親很生氣,但又對自己的憤怒很自責,認為自己能有今天的一切都是父親的功勞,她不該多說什麼,但她又對母親充滿罪惡感,每一天還得在媒體面前配合一個模範家庭的演出。等到她因為憂鬱來會談時,父母只是一味說著:「你這麼幸福了,還有什麼不快樂的,你說啊!你說啊!」你覺得她應該把這多年的祕密講出來,讓她深愛的家人炸了鍋,然後讓這群有錢人一起「處在福中不知福」嗎?

  「你處在福中不知福」這種話語不是理性分析,而是在投射說話者內心的不耐煩、詞窮與譴責,而且還包上一層道德的袈裟。當你要講這句話時,請先確定對方真的處在福中──抑或只是不忍心講出讓大家難堪的真相而已?

七、如果你已經不耐煩(當下情緒已耗盡),請明說,轉介他人會更好

  如果你當下的情緒狀態不適合談話(例如:因為他事而憤怒已極、非常疲憊等),不要勉強自己與憂鬱症患者談話,否則你內在的情緒會從言語中洩漏出來,不經意傷害個案,反而可能更糟糕。

  你不是救世主,個案沒有你也可以得救,適當時機請個案轉向他人求助,並不會讓個案失望或做出令人遺憾的舉動--但一定要說明清楚。

八、盡量專注聆聽個案的症狀細節,但無須作評價

  這個動作會強烈傳達出「你在乎個案」的訊息出來,你不但在乎個案,你也走進他的內心世界,在乎他所在乎的每一樣事情。

  這會讓個案覺得你是跟他站在一起的:他的世界也許不再那麼愁雲慘霧,因為有人願意走進來,陪著他一起看世界了。

  而你的「不做評價」更是一種尊重個案想法的表現:也許你內心不是很認同,但是,至少做到「不要在當下反對」。既然你都已經知道憂鬱症個案看出去的世界一定有偏頗,你就不能暫時不作批評(但也無須附和),讓個案自己慢慢走出來嗎?

  不做評價不是一種認同,也不是附和,更不是鼓勵,只是真意保留,既沒有支持也沒有反對。例如,個案說他要去割腕時,最佳的反應可能是:「我並不支持你割腕,但如果你真要割,我會希望你的刀片能夠先消毒過,避免感染;另外,能不能割在衣袖遮得住的地方?這樣以後如果你情緒過去了,至少傷疤不會被人看見。」這語句在不激怒個案的前提下,還能傳達「擔心對方傷口感染」、「傷疤會不會被看見」的關懷之意給對方。

九、所有「應該」的語句都要避免,可以轉化為「可以」

  「我們都這麼關心你,你應該感到高興」(義務語句),當「應該」這種義務語句出現時,說話者等同剝奪走個案的部分權利,彷彿個案沒照你的意思做,就是不應該的、不對的(等同在指責個案)。所有的義務語句都可以改為權利語句「可以」,例如上例可改為--

  「你可以難過,也可以不難過,但我們都還是會一樣關心你」(權利語句)

盡可能使用肯定句型。

  「不要再想了」不如改成「跟著我到外面走一圈吧!」憂鬱個案缺乏執行力量,沒有能力去「不要想」,但是,改以使用gentle command句型時,憂鬱個案跟著你去走一圈的成功機率會相對較高。

十、善用大腦優先執行指令

  痛覺>大肌肉運動>小肌肉運動>知覺(視覺、聽覺、體感覺…)>情緒(憤怒、憂鬱、焦慮…)>認知。

  可以用高位階訊號來拮抗低位階訊號,例如:痛覺取代憂鬱、運動取代憂鬱、憤怒取代憂鬱等等。

  這也就是為什麼精神科醫師總是叫憂鬱症患者多運動的原因了:大肌肉運動可以壓抑住低落的情緒。同樣的,只要你有本事讓一個受欺負的人生起氣來,他就很難繼續憂鬱,因為憤怒跟憂鬱是彼此拮抗的。同理,吃一份辣得要命的麻辣鍋或是甜膩的巧克力,也暫時能壓抑住低落情緒。

  邊緣型人格疾患個案很擅長使用割腕的痛覺來轉移對山洪暴發般的惡劣情緒,用的正是這種方法,但割腕並不是個好主意,我們可以把割腕改成「用鐵尺在手臂用力畫一下」、「半蹲一分鐘」、「陪你跑步」等等,利用「非傷害性的的痛覺」、「大肌肉運動」等方法,來壓抑住低落的情緒。


最初上傳時間:2021-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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