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時間,家屬需要注意什麼?

作者:陳俊欽


  精神科的病房有急性病房與慢性病房兩大類之分。而慢性病房則包括了一系列的病房規劃,諸如:養護式封閉病房、復健式封閉病房、半開放式病房、開放式病房,直到日間病房、康復之家、社區復健中心、職能訓練單位、庇護工廠等等。

  當思覺失調症初發時,症狀倘若太過明顯(諸如:嚴重受幻聽、妄想干擾)、或有自傷傷人之可能性時,醫師會建議安排住院。另一種住院的理由是:患者拒絕服藥,不認為自己有病,也完全不配合醫囑。有些時候,則是患者的身體狀況不佳,治療上得特別小心,此時,醫師也會安排住院。倘若症狀輕微,醫師則會要求患者在家療養,定期至門診就診即可。

  住院之初,通常是以急性病房為主。急性病房多數是封閉性的病房。也就是說:病房對外是不能相通的,窗戶都有鐵窗,門口有兩道以上的鐵門,中間會有警衛看守,所有人進出都得通過警衛的盤查。

  所有的違禁品,包括:刀械、縱火設備、毒品、酒精等,都不准帶入病房,以免發生危險──有些時候,患者會要求家屬幫忙夾帶一些違禁物品進入,但是即使你相信你的親人不會做出傷害別人的事,你能保證其他病人不會偷走這些違禁品,而做出傷害你親人的事嗎?所以希望家屬能配合病房規矩,不要配合患者要求,暗中夾帶這些物品。

  有些病房禁止吸煙,有些病房准許吸煙,但即使准許吸煙,也往往有特地的吸煙地點與抽煙時間,這些都是為了安全的考量。

  住院期間,除非必要,否則一般不需要親友陪同在旁。陪同可以讓患者有安全感,但也可能讓患者老是找你當擋箭牌。您只需要在病房規定的訪客時間內來探視你的親友即可。太常來或太少來都不好。至於次數頻率多寡,可詢問病房的護士小姐。

  在治療上,住院的治療跟門診相仿,還是以藥物治療為主。但是住院期間,經驗豐富的護士小姐都可以確保患者服藥的狀況,醫師也會隨著患者的改善與否,給予適時的藥物調整,所以對於急性期治療的過程會有很大的幫助。此外,倘若患者因為症狀干擾,企圖攻擊別人或傷害自己,醫護人員也會將患者暫時送到「保護室」──這是一種四周都貼有海綿的房間,安靜、對外隔絕,如此可以減少患者的情緒障礙與症狀干擾,也避免患者的傷害性。倘若患者躁動情形更加嚴重時,則會外加「約束」,也就是用約束帶將患者暫時綁在床上。但無論是「入保護室」或「約束」,都只是暫時性的,目的是為了保護患者,幫助患者恢復平靜,絕對不能為了「懲罰」而進行這樣的舉動。

  只有嚴重的患者,例如有立即的自殺危險、暴力攻擊危險、或是處於僵張狀態太久,才會進行電氣痙攣療法。所謂電氣痙攣療法,利用的是輕微的電流,誘發患者的痙攣發作,這可治療思覺失調症,而且有時候比藥物反應還快。但是這種療法需要家屬的同意,所以只要你不同意,醫院就不得進行。

  患者在住院期間,除了有自己休息的房間以外,每天都還會有規律的活動安排。依照各醫院的設施、場地不同,所能提供的活動也不同。但是多數包括:烹飪練習、運動、卡拉OK、書法、作文、繪畫等等,這些多由職能治療師來進行,目的是要維持患者規律的生活,以方便患者度過急性期之後,能夠重返社會。

  另外,醫師還可能安排社工師與心理師進行相關的心理治療或家族治療,這些目的都是為了解決患者潛在的心理問題。諸如:失落感、憂鬱、憤怒,或是家庭的衝突等等。如果有這些必要時,醫師或護士都會通知家屬。您若有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多加詢問。

  待急性期過去後,醫師就會視患者狀況,安排轉病房或出院事宜。倘若該醫院具有復健病房,醫師即可能將患者轉至復健病房,繼續進行復健的工作。慢性病房通常比較自由,患者享有較多的隱私,治療方針從「避免患者自傷傷人」與「治療正性症狀」轉而以「職業訓練」、「自我照顧訓練」等精神復健為主。

  精神科專科醫院通常設立在郊區,擁有足夠的空間來設計慢性病房,所以精神復健的安排比較仔細,慢性病房之外還往往會設立有庇護商店、庇護工廠、庇護農場等,這些都能讓患者在其中工作,而由醫護人員加以監督保護。

  綜合醫院通常設立在市區,精神科只是諸多科別中的一科,多數缺乏足夠的空間與經費來支持慢性病房,所以綜合醫院可能與特定的精神科專科醫院有正式或非正式的合作關係,當患者離開急性病房後,可能轉往其他醫院的慢性病房。

  倘若該醫院沒有復健病房,而醫師也不建議轉往精神科專科醫院的話,就會安排患者出院,而讓復健的工作交還給家屬來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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