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症狀始終無法緩解,怎麼辦?

作者:陳俊欽


  當藥物治療無效時,醫師會採取各種策略來幫助患者。根據標準的原則,每種藥物都得慢慢調升到患者可容忍的最高治療劑量,連續治療六到八週,倘若無效,才能換下一種。醫師也可能考慮使用電氣痙攣療法,來取代藥物。或者,醫師也可能併用鋰鹽、抗癲癇藥物等其他藥物。

  但是,有高達10%的患者,對於所有的治療通通無效。此時,精神復健與安置的重要性就會大幅增加。

  對於幻聽,可以使用隨身聽,播放音樂來蓋住幻聽;教導患者,不要在別人面前跟幻聽講話,要講的話,回到浴室去講;教導患者,講話的時候要看著別人,不要頭低低的,要有笑容;教導患者不要在眾人面前突然大笑或大哭──方法可以千變萬化,總之,就是讓患者學會即使仍有幻覺或妄想,但依然不會驚擾到其他人。

  倘若患者除了正性症狀以外,偶爾還會有自傷傷人的舉動時,可能就得密切注意患者的生活,不要讓患者拿到危險物品,也不要讓患者承擔過度壓力。倘若自傷傷人的頻率很頻繁,那可能就得繼續在封閉式病房住院。

  倘若患者的負性症狀很明顯,那麼規律的精神復健很重要,讓患者學習到正常的作息,正常的飲食,正常的衛生習慣,與適當的工作技能。這些都可以在復健病房中學習。

  倘若患者的症狀極度強烈,也難以教育,那麼,只好住在安置型病房,以安置與照顧為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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