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覺失調症患者適合結婚生子嗎?

作者:陳俊欽


  跟躁鬱症一樣,思覺失調症患者未必不能結婚。穩定的婚姻反而可以增加患者的服藥性、生活穩定性,對於疾病有所幫助。但問題是思覺失調症是一個慢性的疾病,對於整個家庭都是一個重擔,除非配偶真能了解這個問題的嚴重性,也仔細思考過,決心跟患者繼續生活下去,否則一時激情或憐憫所帶來的婚姻,往往會在事後發生問題──配偶可能承受過多壓力而崩潰,或是反而怨恨起患者。這些情緒的發洩對於患者都是弊多於利。

  配偶不會因為跟患者在一起而被「傳染」,但是妄想卻可能發生共享的現象,也就是說,配偶因為太相信患者,而完全接受了患者的妄想,深信不疑。但一般而言,只要分開一段時間後,就不會再有這現象。

  「慎重」是思覺失調症患者結婚前最需要考慮的,同樣也是伴侶必須深思的——患者可能疾病復發、可能終身得服藥——自己究竟願不願意跟對方廝守一輩子?倘若答案是肯定的,那麼還得考慮現實層面的問題:患者發病時可能會無法工作,可能會沒有經濟來源,自己是否能夠將這個家撐下去?雙方家人可能會反對,兩人是否有足夠的支持系統來應付這樣的局面?

  當男女雙方都是思覺失調症患者時,更需要慎重。雙方的家長應該都有共識,彼此討論,倘若都能配合,那麼結婚也未嘗不可。

  其次得面對的,是該不該生育的問題。思覺失調症跟躁鬱症一樣,有遺傳的傾向,思覺失調症患者的子女同樣罹患思覺失調症的機率會上升。倘若父母通通是思覺失調症患者,那麼子女罹病的機率會更加上升。目前並沒有辦法篩檢出可能發病的胎兒,也沒有辦法預防日後的發病。倘若懷孕生子,就可能造成另外一代的痛苦。

  另外是懷孕的問題。抗精神病藥物的致畸胎性不如抗躁狂藥物那麼強,但還是有──尤其是低劑效的多巴胺拮抗劑。也就是說,懷孕時若服用這類藥物,胎兒可能會畸形,而生產後哺乳的話,藥物也可能透過乳汁分泌出來。所以在懷孕期間與前後,必須停止服藥,但這麼一來,疾病又可能復發。而且,懷孕本身就是一種重大壓力事件,其間的內分泌變化很容易引起情緒障礙,對於病情是不利的。

  無論如何,利害得失之間,必須自己去評估。一個勉強的辦法是「領養」——但是,思覺失調症會影響患者的社會功能,倘若夫婦都是患者,那麼,最好還是不要領養小孩,否則當兩人的社會功能都不佳時誰來照顧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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