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介報告

作者:陳俊欽


    當精神科醫師診斷過後,他會提出一份診斷報告。這報告可能是口頭上的,也可能是書面上的,端視你的要求而定。

  一般人在閱讀診斷報告時,都是從頭開始讀起,但事實上,最重要的部分是處方,其次是診斷,最後才是紀錄本文。

  處方是具有至高無上、且幾無作偽可能的證據。它呈現了精神科醫師的真正判斷。當你能看懂處方時,你就能洞悉精神科醫師的內心真意──試想:一個案主不管被診斷什麼,醫師對案主的影響通常都從處方的執行開始的,醫師絕對會用較高的標準來處理處方。

  就舉個真實的例子好了──曾有案主因為長期感冒至耳鼻喉科就診,醫師初步診斷時,過於草率地懷疑案主有惡性腫瘤的可能,案主嚇得半死,但醫師隨後即意識到自己的草率,但是基於醫療權威,他下不了台,所以只好建議案主去進行切片檢查。切片結果毫無所獲。醫師更難堪了。你猜他會怎麼說?

  乖乖認錯?那當然是不可能的。醫師會繼續危言聳聽,解釋惡性腫瘤的可能性依然無法排除,讓案主相當的焦慮。但有趣的是:醫師的處方全是一般的感冒藥物,而且,案主表示下次約診時間無法就診,醫師就說:「沒關係!你有空來的時候,再過來好了。」

  這就呈現了明顯的意思表示與真意不一致。姑且借用法律用語──這就是「真意保留」,原因呢?因為醫師必須合理化自己草率診斷的難堪,所以他寧可不更改診斷,而死鴨子嘴硬。但是醫師的真意──「這問題不嚴重」卻在處方中一覽無遺。

  所以,懂得醫生開的處方藥物,幾乎就可以透視精神科醫師的心──當精神科醫師處方抗焦慮劑時,你幾乎可以判斷醫師認為案主有焦慮的症狀;當精神科醫師處方安眠藥物時,你幾乎可以判斷醫師認為案主失眠。

  當精神科醫師處方抗躁狂劑,諸如:鋰鹽、抗癲癇藥物時,案主可能是躁症發作、也可能是具有高度的衝突與暴力危險。

  但是在抗精神病藥物上,醫師的心中真意就不容易判斷了。倘若醫師開立新一代的抗精神病藥物──血清素-多巴胺拮抗劑,例如:risperidal、olanzapine、zotepine、clozapine時,你比較能確定醫師認為案主有重大的精神疾病,諸如:思覺失調症、妄想症、重度憂鬱症、或是躁鬱症等。因為這類藥物很貴,也很容易被健保局刪除,醫師倘若願意開,表示他內心有足夠的信念可以支持這類藥物的使用(也就是說,不管醫師診斷正確與否,但至少就該醫師的判斷,他是非常相信案主有這類重大精神疾病的,否則他不會冒著被健保局核退、他還得苦哈哈地翻病歷寫申復報告的危險,去使用如此高價的藥物)。

  倘若醫師開立高劑量的傳統抗精神病藥物,諸如:haloperidal等,這可能代表案主有精神症狀,或是有混亂、干擾、妄想的行為,但未能確定案主有什麼診斷,因為各種診斷所造成的這類症狀都能使用傳統的抗精神病藥物。常見的診斷包括:思覺失調症、躁鬱症、重鬱症、人格障礙症、物質相關疾病、譫妄與痴呆等等。

  倘若醫師開立少見的藥物,而且是在晚上服用,這可能意味著案主有嚴重的失眠,需要借助一些傳統抗精神病藥物的強力鎮定效果,而未必代表案主有重大的精神疾病。

  部分精神科醫師也偏好在重度憂鬱症發生時使用抗精神病藥物。所以,光從抗精神病藥物的使用,是無法判斷案主是情緒的問題,還是思考、行為的問題。案主可能單純只是情緒低落而已,但也可能是有妄想、混亂行為等精神症狀。

  當精神科醫師處方抗憂鬱劑時,醫師的目的就很多了,主要原因是抗憂鬱劑具有相當多面向的療效──最常見的是治療案主的憂鬱症狀、其次是減低案主的焦慮(抗憂鬱劑也可以降低焦慮程度)、第三種是減低強迫行為、第四種是減少衝動行為、第五種是克制人格障礙引起的情緒變化。還有一種情形是藉助少量的抗憂鬱劑來幫助睡眠。

  這類藥物的作用需要你自行查閱或是參考拙著「臨床精神藥物學」。限於篇幅,我們無法一一解釋。

  其次具有指標性的是診斷。診斷可以看出兩件事:第一件事就是醫師的求學年代與接受新知的程度──倘若醫師使用的診斷名稱嚴守DSM-IV的診斷法則,那麼,你大概可以猜測,該醫師較為年輕,或是願意學習,也比較實事求是。倘若醫師使用一些舊時代的診斷法則,諸如DSM-IIIR, DSM-III, 甚至是DSM-II或DSM-I的話,你大概也可以猜得出來:該醫師比較年長,對於舊時代的經驗較為堅持,經驗豐富,但也可能趕不上時代新知。倘若醫師的診斷千篇一律,或是完全不合任何診斷法則,那麼,該醫師若非經驗非常老到、深具自信,就是懶得仔細思考診斷名──這時,你從診斷中就看不出案主的真正疾病(此時你就會發現處方的妙用)。

  診斷可以告訴我們的第二件事情,自然是醫師透過所觀察到的現象,最後判斷的結果。你可以根據該診斷,去大致了解案主可能的問題。

  最後才是紀錄本文,紀錄本文可長可短,醫師也不會完整紀錄。所以,內容未必完整。但是,你必須特別注意後面加上(+)的各種注記,諸如AH( ), VH( ), SH( ), delusion( )等等,這些都是精神症狀存在的標記。精神症狀有非常多種,精神科醫師只會列出他懷疑的,而不會列出他否定掉或忘記問的部分。精神症狀多半以拉丁文或法文來書寫,讀者可以參考相關的辭典,解讀醫師的意思。

  以上是比較間接的方式。但更直接的,是詢問精神科醫師,了解案主的病情。當醫師提及專有名詞時,你就趕緊紀錄下來,到時候再去查書。






主條目:精神相關 治療相關 關係專區 心靈專區 【其他相關】 最新文章 

【其他相關】底下的細目:性議題 【助人之道】 另類議題 






線上約診

線上
約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