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找麻煩或完全無法溝通的案主

作者:陳俊欽


    在一些時候,罹患有精神疾病的案主會變成騷擾心理工作人員的「歹徒」。經常發生的騷擾行為包括:在不適切時候打電話來、無理由地打電話來、打私人電話騷擾、到工作人員的辦公地點或家庭處所遊蕩(甚至破壞)、揚言要以法律程序來攻擊諮商者。

  最常成為騷擾者的案主為人格障礙症的患者。這類案主因為人格的障礙,容易忽視別人的需求,用不適切的行為來發洩自己的憤怒或期待。

  其次容易成為騷擾者的案主是躁症患者,這類案主因為精力旺盛,無處宣洩,無辜的諮商者,正好成為他肆虐的對象。但這類案主因為情緒高亢,注意力容易被分散,所以不會太執著於某位諮商師(這也意味著會有其他人倒楣)。

  最麻煩的是成為精神障礙患者心中妄想的主角。無論是思覺失調症患者,或是妄想症患者,都可能把諮商師當成妄想的對象。案主可能堅信你正在迫害他,可能堅信你正在暗戀他、可能堅信你在監視他、也可能堅信你偷走他的某些記憶。有些時候,諮商者甚至會變成患者幻覺中的一部分,案主可能聽到你在家裡跟他說話,可能聽見你在罵他,或是甚至聽見你在指揮他。

  這時候,諮商者的處理態度,必須很明確。

  在工作場合中,倘若案主是依照一般程序來尋求你協助,那你也只好配合行事──即使你明知他在騷擾你。但你最好不要露出任何情緒的反應,以免成為案主不適切行為的增強物──多數騷擾者,都會希望對象出現被騷擾反應。

  倘若案主不是依照一般程序來尋求協助,那麼,你就可以斷然拒絕。相同的做法,一樣適用於下班之後的私人時間與空間。

  倘若案主出現威脅性的動作,諸如不斷在你的辦公地點附近遊蕩、跟蹤你的行動、監視你的住宅等等,那你的做法很簡單──把自己當成一般的民眾,看看一般民眾會怎麼處理?請保全人員?報警?請同事陪伴你回家?都是可以考慮的方法。

  最後,讀者不妨記得一句話──你的人性與種種需求,並不因為你的身分而消失。倘若案主不循常規的方式來當個「案主」,那你也不必跟他客氣、繼續扮演那個苦哈哈的諮商者。你就想像成你在外面,穿著便服,遇到一些無聊人士的時候,應該如何處理──如此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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