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斷一個人是否重鬱發作?

作者:陳俊欽


    重鬱發作與躁狂發作大不相同。重鬱發作患者會感到痛苦,希望能從痛苦中解脫,因此就醫意願較高,重鬱發作患者也比較不會對他人有威脅性。但憂鬱症狀通常較為隱微,不小心就會被忽略,因此實際上被發現的機率,反而遠低於躁狂發作。

  要及早發現重鬱發作,必須透過患者的主觀敘述與客觀觀察來進行。主觀敘述部分,主要聽患者自述,注意:「情緒」、「認知」、「動機」、「身體症狀」幾方面。

  重鬱發作患者會感到持續的低落心情,不受環境的歡樂氣氛所帶動。但患者未必能自覺心情低落(尤其是年紀較大、教育程度較低的患者),惡劣心情可能透過「煩悶」、「諸事不順」、「坐立難安」等感覺來呈現。有些時候,患者會抱怨自己變得麻木,渾渾噩噩過日子。

  重鬱發作患者的認知上,也往往會有所扭曲。患者通常只看得到事情的負面,過度擔憂,自覺無助(沒人能幫他)、無望(未來也不可能改變),態度消極。思考速度減緩,講話也變慢,記憶力與注意力都減退,越來越猶豫不決。有些時候,患者會充滿罪惡感,為了一些雞毛蒜皮的事情自責不已,甚至會有自殺的念頭或行動。在動機方面,患者往往感到興趣缺缺,提不起勁來做事;事情越積越多,但就是沒有心情處理;甚至連自己平日喜愛的消遣也沒心思去做。

  在身體症狀方面,患者往往會有胸悶、煩躁、疲倦、心悸等症狀。此外,患者也可能失眠或整天嗜睡,食慾減退或過度飲食(發洩情緒),性欲通常會跟著下降。

  上述症狀都有待患者的自覺,但是,實際上患者可能完全否認(避免家人擔心)、懶得陳述(自覺沒望了)、或因為表達能力不佳而不自覺症狀。所以,必須輔以客觀的觀察。在客觀觀察方面,主要看患者的行動力、工作表現、神情態度。

  憂鬱患者往往是愁眉苦臉的,身體前傾,各種動作都減少(呆滯),行動遲緩;但有時候,憂鬱患者也可能出現躁動、坐立難安、活動量增加的現象。工作表現會下降,患者變的猶豫不決,一些原本熟悉的事都忘了該怎麼做。

  重鬱發作持續時間較久,可達九個月到一年,經過治療,時間可縮短到三個月內。跟躁狂發作一樣,重鬱發作是慢性的疾病,復發率不小。倘若患者有上述的症狀,且持續時間超過兩週(躁狂發作是一週),即有可能在重鬱發作當中,需及早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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