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人工智慧也對安眠藥有偏見...

作者:陳俊欽


許多人用一種非常糟糕的心態對抗失眠:帶著既嫌惡又畏懼的心情,不得不服用安眠藥來換取一夜好眠。日復一日。

  殊不知,這種心態產生的負面情緒正好足以抵消安眠藥的效果:有誰能在害怕與憎惡中放鬆心情入睡的呢?

  十幾年前,我為了協助廣大安眠藥服用者減藥而寫的一本「別怕安眠藥」,最近再版,寶瓶文化出版,強調「不要害怕」才是「減藥」甚至「停藥」的關鍵。想要減少人類對於安眠藥的汙名化導致的惡果。

  然而,就在我把書中第一章節錄上臉書時,有意思的事情發生了──

  那只是一篇短文,我和一位患者的對話(當然不會是真的),主題就是在討論他用藥的經過。

  貼文的過程是沒問題的。但是,當我想把該文付費推廣時,卻馬上遭到了「該文不合規定,未獲批准」的回應。

  付費推廣是一種類似廣告的動作,付了費,就能讓一篇文章的能見度上升,也容許帶著一些廣告辭語(所以我尾端加上了購書的方式),臉書基於自身廣告品質的維護,自然會有審核機制。

  但是,當我點閱「未獲批准」的理由時,卻見到了這樣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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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量廣告內容、廣告受眾與連結前往的目的地,您的廣告並不符合我們的廣告刊登政策,因此未獲准刊登。我們不允許廣告使用粗話或提及觀看者的特徵(例如種族、族裔、年齡、性取向、姓名),或是騷擾觀看者。

解決之道:我們建議您將廣告聚焦在產品或服務,而非廣告受眾,並且/或是將廣告及/或連結目的地中的粗話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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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粗話?騷擾觀看者?我快速閱讀了原是我書中第一章的全文,實在看不出哪裡有粗話?又怎麼騷擾觀看者?我按照規則提出了申訴,第二天又遭到駁回,理由一樣:粗話。

  我詳閱了整個規則,也確定了我的文中沒有「販賣藥品」之類的不許可行為。又把原文修了修,再提,又馬上被打槍,理由還是一樣。

  這下我可得坐下來深思了──臉書的用戶那麼龐大,不可能雇用極大量人力,詳細閱讀每一篇付費推廣的申請,一定是使用具有人工智慧的機器來協助,只有難以判讀的少數,或是標明需要判讀的部份,才由真人來判讀。當然,申訴時倚賴的人工比重就會更多。

  所以,我顯然是遇到對安眠藥有偏見的人工智慧囉!想想也很有可能,畢竟,如果從網路連結起來,這名詞會連結的東西,應該通通都不會太好聽。

  不管怎樣,我面對到的是一個對我想去汙名化的東西有偏見的審查機器(不管人類佔的比例有多少),天哪!「他」會買我的書來看嗎?「他」知道什麼是失眠嗎?「他」已經把我打槍打三次,這個「人」好像很固執呢!

  看來,我是說服不了「他」了。

  或許,還沒遇到魔鬼終結者判斷需要把我終結掉,我應該知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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