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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商與藥物的完美融合

一個精神疾病的誕生,通常都經歷過一段漫長的心理障礙史。

一個精神疾病的誕生,通常都經歷過一段漫長的心理障礙史。


一個精神疾病的誕生,通常都經歷過一段漫長的心理障礙史:首先,可能是一個不良的成長環境,諸如:飽受情緒勒索的家庭;而後,歷經了一段不愉快的求學階段,一些創傷經驗(例如:被霸凌)留下來了;最後,來到了社會當中,開始面臨就業問題或是感情問題,個案發現過往沒有人給過他成功的經驗,也沒有人讓他體會過幸褔感情的關係,個案帶著這樣殘缺的經驗跌跌撞撞走向未來,可能不斷受傷,處處撞壁,產生了所謂的「心理障礙」。
當心理障礙持續著,個案的情緒、認知、意識就會越來越不穩定,開始出現:失眠、焦慮、恐慌發作、自律神經失調、畏懼獨處、分離焦慮、憂鬱等「精神症狀」。
這歸屬於「精神症狀學」。

如果已經達到疾病的強度。

如果已經達到疾病的強度。


如果已經達到疾病的強度(這是經過統計學上的研究,歸屬於「精神診斷學」),那我們就得給與診斷,例如:憂鬱症、恐慌症、強迫症等等。
在此同時,無法信任別人、無法體驗親密關係、過度自我中心、情緒周而復始的過度樂觀與悲觀(尚非躁鬱症)、或獨自一人時感到瀕臨崩潰的恐懼等等人格缺陷也可能一一浮現,此即所謂的人格障礙(Personality disorder)到了最後,在最不幸的狀況下,一些至今未明的基因缺陷開始作用了,幻聽、妄想等嚴重精神症狀出現,因而變成了重大精神疾病(Psychosis)。

適用於各種不同精神疾病的專屬心理諮商技巧逐漸被開發出來。

適用於各種不同精神疾病的專屬心理諮商技巧逐漸被開發出來。


很多人以為:只有在尚未達到「精神疾病」的「心理障礙」,才能透過心理治療來解決;而已經到了被診斷「精神疾病」者,就非得靠終身服藥來控制了。例如:憂鬱症就必須終身服藥云云...事實上,這是天大的錯誤──已經有非常多的研究報告證實:心理與藥物合併治療,是最有效的治療方法,但所謂心理與藥物合併治療,並不是精神科醫師這邊看診拿藥,而後到心理師那邊做諮商,各做各的那樣。所謂的合併在於適用於各種不同精神疾病的專屬心理諮商技巧逐漸被開發出來,甚至人格違常或重大精神疾病等級的專屬心理諮商技巧逐漸發展完成。舉個例:一個因為失戀而求助的大學生,固然可以用心理諮商來獲得改善;憂鬱症患者也可以透過憂鬱症專屬諮商技巧獲得幫助;邊緣性人格諮商、B型人格諮商、失眠諮商、強迫症諮商、恐慌症諮商、甚至思覺失調症諮商都已經逐步發展出來。

構成杏語總體的服務架構。

構成杏語總體的服務架構。

另一方面,就是藥物的使用也一樣延伸到非疾病類的心理障礙處理上,經過巧妙的短暫、跳蛙式服藥、甚至只是關鍵性單次使用,往往就可以帶來扭轉全局的巨大效果。藥物治療的全面化,伴隨的就是用藥的精緻化、機動性、短期性。現在,除了重大精神疾病以外,是不鼓勵長期服藥的(當然,如果沒有合併心理治療的話,光是用藥,那可能真的得吃一輩子,一輩子「跟疾病共存」)。
而後,在心理治療方面,我們也兼容並蓄的採取各種可以幫得上忙的工具,諸如:催眠、兒童遊戲治療、伴侶治療、團體治療、遠距會談等等。
這就大致構成杏語總體的服務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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